2024年1月8日 星期一

在隔離、檢疫期間身體不適時,該怎麼辦?醫護如配合衛生單位要求進行covid-19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?

一般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,在家中不得外出,在隔離/檢疫期間,出現危及生命的情形時,(例如急產、動脈瘤破裂、大量出血、昏迷、無生命徵象等),請您或家人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,並在電話中告知緊急救護人員是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。


但現實中真的有人危急打了119也是沒得到醫療上的處理就這樣走了也有,所以到底人民是要聽衛服部一定要等待,還是說不管他有沒有違規,救人要緊把她送到急診室?


那也有人是輕症轉重症,如果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時,發燒≧38℃或咳嗽、呼吸急促等呼吸症狀時,您或家人請儘速與地方衛生局聯繫,依照地方衛生局指示,在外出時嚴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並應全程配戴口罩,按照醫院所訂立的分流看診機制就醫。


很多慢性疾病,或者有其他非發燒、上呼吸道症狀之身體不適時,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,開給相同方劑。就醫時應備健保卡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、切結書等文件,並且以領取相同方劑為限。


如果您是洗牙或預約檢查等非急迫性的醫療,請延後就醫,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結束後再行就醫。但是您原有的疾病或慢性病(例如:慢性腎衰竭、癌症、白血病等)以及其他非發燒、上呼吸道症狀(例如:痛風發作、蜂窩性組織炎等症狀)需要得到醫療協助,則請您或家人請與地方衛生局聯繫,由地方衛生局評估,協助安排就醫,外出時請配戴口罩就醫。


醫護人員若配合衛生單位要求進行居家隔離/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,因此無法出勤時,依勞動部建議,因與請假有所區別,雇主以「防疫隔離」註記。


可以向醫療院所申請什麼假?


醫護人員符合勞動部針對COVID-19(武漢肺炎)防疫措施衍生勞工請假、給薪疑義之說明,如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,可向醫療院所申請普通傷病假、事假或特別休假,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。


本站內容僅供參考,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師指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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