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不需要配戴安全帽,
騎乘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須依法配戴安全帽,
電動輔助自行車則不在此限。
早期電動輔助自行車剛出來的時候,
許多人都不帶安全帽,
可是沒多久就發生一堆車禍事故!
也導致政府決定寄出安全辦法措施,
不管是哪種電動輔助自行車都要戴安全帽,
為了機通安全所制定下來法規。
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,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
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審驗合格、懸掛牌照,
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。
也就是說無論微型電動二輪車如果合格,
都要掛牌照也要繳汽車責任險,
哇賽!看來政府什麼都要抽啊!
新法也納管電動滑板車、平衡車等個人行動器具,
行駛路線速限由地方政府規定,
那就是如果是台北就是依台北規定,
依當地地區的政府來制訂規則。
現行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已明定電動自行車相關定義,
但未有掛牌及強制投保等規範。